欢迎访问天津人才网!本站涵盖天津求职,天津物流,客服,工程师等各行各业招聘信息,免费发布河东区招聘、河西区招聘、滨海新区招聘、东丽区招聘等地区的最新招聘信息!
2022-02-23 09:55:09 来源:天津人才招聘网
户口迁往市外:第十七条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户口迁往市外申请,应予受理:
(一)有本市常住户口;
(二)将户口迁往其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;
(三)本人(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)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;对非本人申办的,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。
第十八条受理民警应根据不同迁移类别严格查验手续要件:
(一)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《准予迁入证明》;
(二)迁移人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;
(三)涉及招生的,提供《录取通知书》;
(四)毕业分配的,提供《派遣证》或《报到证》及单位接收证明; .
(五)委托他人代办的,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。
第十九条对于符合户口迁移政策规定且手续齐全的,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:
(一)完成人口系统数据迁出注销操作;
(二)打印《户口迁移证》,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。参军、国(境)定居、失踪注销的,不打印《户口迁移证》;
(三)在《居民户口簿》迁出人“常住人口登记卡”上加盖迁出注销章, 并在背面“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栏中注明迁出日期和迁往地点,加盖民警章;
(四)因户口迁出“与户主关系’发生变化的,应据实变更系统及《居民户口簿》项目登记;
(五)社区民警根据变动清单,在迁出人原常表上加盖迁出注销章,注明迁出日期和迁往地点后,撤下交与档案室,按照迁出时间和地址妥善保存;
(六)留存相关手续及复印材料,并退还《居民户口簿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 等证件资料。
原标题:天津户口迁往市外
文章链接:https://www.tjrszp.com/show-3997-8404-1.html
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,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的目的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。
天津兼职招聘
360行任你挑选
分秒必争直达HR
谁看我简历早知道
请使用微信【扫一扫】
关注「易职邦天津招聘」公众号完成登录
客服电话:400-765-0056
竭诚为您服务
服务时间08:00-24:00
微信小程序
面试通知
收藏
简历
足迹
微信求职
关注公众号
掌握最新求职动态
小程序
进入小程序
随时随地找工作